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1 就医收费说明
医院为扬州市医保定点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支持扬州市职工/居民医保及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及孕产保健项目按扬州市医保与江苏省公立医院价格目录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与起付线以扬州市医保局与医院公示为准(动态信息以官方渠道当日发布为准)。
2 医保定点与报销比例
| 定点属性 | 扬州市医保定点三级妇幼保健专科医院;支持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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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保门诊(扬州市)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按规定比例报销,起付线与封顶线以扬州市当年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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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保住院 | 在职/退休职工住院按扬州市政策报销,起付线按医院等级与次数累计;具体比例以扬州市医保局当年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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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医保门诊 | 扬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比例报销,额度与比例以当年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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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医保住院 | 居民医保住院按医院等级与起付线报销,具体比例以扬州市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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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本级/异地 | 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按规定备案后可刷卡结算,比例按参保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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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随年度与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实际以扬州市及参保地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
3 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渠道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江苏医保云 APP、扬州市医保经办窗口或参保地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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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类型与时效 | 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等备案类型,时效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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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备案处理 | 未备案异地就诊可能降低报销比例或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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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病医保适配
| 大病保险(职工)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扬州市政策执行,具体额度以当年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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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保险(居民)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合规高额费用二次报销,起付线与比例以扬州市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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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慢特病 |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按规定认定与报销,病种与比例以扬州市医保局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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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救助 |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扬州市医疗救助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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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销流程(以住院为例)
| 本地参保 |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门诊/住院直接结算;自费部分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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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备案 | 先完成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再到院刷卡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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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医保凭证、母子健康手册与病历资料;生育相关按相应流程另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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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费项目告知 | 使用自费耗材/新药前须签署知情同意,费用不纳入统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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